
5月18日,自然资源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中国银保监会共同发布《关于协同推进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》以下简称《意见》。
《意见》要求今年年底前,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,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,深化部门信息共享,实现登记纳税有机衔接。不动产首次登记、转移登记和涉及的相关税收等全部作为“一件事”实现“一窗受理、并行办理”。力争在今年年底前,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。
同时,《意见》指出,各地要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,在不动产登记、申报纳税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,推广使用电子签名、电子印章、电子合同、电子证书证明,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、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可作为办事依据。
下图为《意见》主要内容


▲图片来源:中国自然资源报社


文章评论